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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企业(增值税一般纳税人)2019年1月1日采用具有融资性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一批,不含税价款1500000元,成本800000元,合同规定货款分别于2020年1月1日、2021年1月1日、2022年1月1日分三次等额支付。假定该产品的现销价格1200000元。下列说法正确的有( )。 - 吴中税务师《涉税服务实务》每天一题:增值税

多选题

某企业(增值税一般纳税人)2019年1月1日采用具有融资性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一批,不含税价款1500000元,成本800000元,合同规定货款分别于2020年1月1日、2021年1月1日、2022年1月1日分三次等额支付。假定该产品的现销价格1200000元。下列说法正确的有( )。

A、增值税纳税义务于2019年1月1日发生 

B、增值税纳税义务于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,即2020年1月1日、2021年1月1日、2022年1月1日发生 

C、会计上于2019年1月1日确认收入 

D、会计上分别于2020年1月1日、2021年1月1日、2022年1月1日确认收入 

E、由于会计上收入确认时间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,因此2019年1月1日应该通过“应交税费——待转销项税额”核算增值税 


答案:BCE
解析: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,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,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,为货物发出的当天;对于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,会计上于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,由于会计上收入确认时间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,故应通过“应交税费——待转销项税额”核算增值税 。
考点:增值税
吴中税务师《涉税服务实务》每天一题:增值税
2021年吴中税务师备考正式开始,吴中税务师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。吴中会计网为大家准备了每天一题测试题,赶快练习起来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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